興德前職員涉擅留學校被控 教師爆被告職責「收餅卡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7/03 19:25

最後更新: 2018/07/03 20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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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張錦輝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被揭校政混亂兼有影子學生的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助理張錦輝,涉嫌喪失教員資格後於去年3月31日至4月11日仍留在校內,張早前被控10項「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」罪,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受審。興德學校老師蘇志榮作供時突然供稱,被告的職責包括「收餅卡,追啲同事收餅卡,有啲同事病咗嗰時」。辯方隨即指相關事宜與案件無關,控方亦沒有繼續追問。

興德學校老師蘇志榮供稱被告職責包括向同事「收餅卡」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興德學校老師蘇志榮又指,他於2015年入職興德學校任職資訊科技老師,並首次認識英文名為Simon的被告,對方當時就校外評核文件事宜指導老師,校長陳章萍則表示被告為校長顧問,被告留校工作一至兩周後離校。

及至2016年底,被告於興德學校擔任正職,職位類似書記,但名銜是校長助理,蘇又指被告的工作主要是幫校長處理文書及傳達校長指示等,而於16年3月由於學校原有的江姓書記返回學校工作,原本使用對方工作枱的被告則「搬入房」,但其工作沒有變化。

蘇續指他於學校電腦系統輸入資料時,曾詢問被告的名字,被告停一停,諗一諗之後、指自己叫「張鐘謙」。

蘇又於辯方盤問下指,他不知道被告「搬入房」時已轉職為「行政主任」,及不知道被告2015年留校工作1至2周並非正式工作,是口頭答應幫忙及只收取車馬費。